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教育重要论述》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彰显新疆政法学院的办学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结合新疆南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人才培养特色,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增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切实促进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二、申报说明
1.所申报项目要结合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重点研究当前我校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对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一批标志性教学成果。
2.研究周期一般项目为1年,重点项目为2年,一般项目如未能完成预期研究任务,可于项目应结题前1个月内向教务处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为1年;重点项目不能延期,逾期仍未完成者将视情况终止项目。
3.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涵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主要方面,包括高等教育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实践教学、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等,立项方案须具体可行,能够切实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项目指南中仅有部分题目适合直接用作具体研究课题名称,绝大多数题目需细化、分解;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适性、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具体研究课题;力戒科学性差、脱离实际、大而无当、力不从心的研究选题。
5.项目资助经费:一般项目资助0.8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2.5万元/项。
6.项目指南之外的选题,若有较强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也可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形式
1.院(部)遴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由各院(部)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后,按照项目研究价值、预期成果等进行排序,向学校推荐申报。
2.学校评审:学校对各单位推荐项目汇总整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名单。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教改项目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附件1),做好教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2.项目研究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一般项目成员为3-5人,重点项目成员为5-7人,均含主持人。
3.主持人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参与项目除外。
4.重点项目申报基础条件是副高级以上职称者。
5.申报人员原则上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
四、上报材料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签字盖章的《新疆政法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新疆政法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各单位经遴选后报送以上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时间截止2022年5月10日。
联 系 人:韩金岳
联系电话:0998-6952198
附件1:2022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