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确保教改项目的研究质量与水平,切实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培育,根据《新疆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度新疆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42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初审工作,采用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学院需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专家组应有不少于3-5人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组成。
2.项目负责人撰写《新疆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项目研究报告,提供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等),论文须见刊,录用未见刊可参与结题,学院评审组论证是否通过,学院在结题汇总表中备注。同时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任务书、项目研究报告、佐证材料进行汇报答辩。
3.专家组依据项目负责人的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成果佐证材料及答辩情况在“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上填写学院(部门)验收意见,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延期、撤销。
4.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终期审核,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予以结项并统一颁发“项目结题证书”。对于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应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结项,仍不能达到标准的取消项目资格。
三、材料报送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上报材料:①结题验收初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②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包括: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合订成册,A3骑马装订)1份;③学院结题验收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1397@xjzfu.edu.cn。
2.上报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11月5日。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教改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并及时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通过验收的项目剩余经费将由学校财务部门收回。
联系人:蒙秋蓉 张婷
联系电话:0998-5886070
地点: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科创楼215室)
教务处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 关于印发《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情况》的通知.pdf
附件3 新疆政法学院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学院初审).xlsx
附件4 新疆政法学院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评审专家意见汇总表(学院初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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