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通知

发布者:常宇轩发布时间:2022-04-26浏览次数:771

关于选聘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新疆政法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作用,加强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不断促进学校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提升,经研究,决定组织信息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机构设置

教学信息管理机构设学校和学院两级。学校设立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办公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各学院设立院级学生教学信息办公室。

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领导兼任,全面负责教学信息中心工作;副主任从学生教学信息员中选聘协助主任处理教学信息中心日常工作,如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和组织有关会议活动等

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办公室负责全校教学信息员的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学校有关教学信息,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开展有关调研活动,发布教学状况信息。

各院级学生教学信息办公负责本学院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本院信息员的管理,并及时向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办公室汇报。

各班级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原则上每个班级1名),具体负责本班教学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学风建设活动。

二、工作职责

1.收集、整理各院(部)、各专业学生对包括教学改革、课堂教学、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师德师风、教学条件和设施、教材使用、实验开设、电教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风、学风及考风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各种类型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宣传、交流活动,协助教务处完成教学调查与教学信息的收集;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及各项活动。

3.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及时反馈学校、各院(部)新的管理举措以及实施后的反响,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成功的管理经验、好的管理建议等。

4.及时反馈教师教学改革成功事例(包括教学内容、方式、方法、手段的创新,最新学科知识的传授,学科前沿动态的介绍,对学生学习和科研的引导,着眼于培养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其他教改实践等)。

5.学生教学信息办公室副主任除了履行教学信息员职责外,还须协助教务处做好与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组织、协调、安排其他教学信息员的日常工作。

6.协助进行教室管理,包括:教学楼教师休息室早晚的开关、保洁;每天晚上讲桌清洁、多媒体设备和灯电源关闭;日常教室课桌椅等设施设备的检查、报修等。

三、工作奖励

1.对正式聘任的学生信息员,学校将按学期发放劳务报酬。

2.对工作积极负责、表现优异的学生信息员,经过教务处考核,予以“优秀信息员”称号,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四、招聘对象

2020级、2021级在校本专科生。

五、聘任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学习成绩良好,关心教书育人工作,善于联系教师和学生,自愿为学校师生服务。

2.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秉承公正、客观的原则办事,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能实事求是、善于创新。

3.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处理日常事务的工作能力。

4.学习自觉主动,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及较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聘任程序

1.学院(部)组织推荐。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向所在院(部)自荐或由二级学院(部)推荐,填写《新疆政法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所在学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2.学校培训和聘任。教务处联合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资格进行审核,核准后正式发文聘任。教务处对聘任的信息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职责。

七、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于202256日前将《新疆政法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新疆政法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质量保障科(科创楼2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1036@xjzfu.edu.cn

联系人:张婷  马晓睿

联系电话:0998-6952198   15023328371


附件:1.新疆政法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

            2.新疆政法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426



附件1.新疆政法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docx

附件2.新疆政法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汇总表.docx